当前位置: 首页信息

东方律师

信息详情

东方律师

上海市律师协会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由上海市的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,受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。它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: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,支持律师依法执业;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;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,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;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,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;编辑出版《上海律师》、《律师业务资料(电子版)》等刊物,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;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,举办律师福利事业;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;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,完成全国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。

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,代表由会员(凡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本市执业律师即为协会会员)民主选举产生。律师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:

1 、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、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;

2、选举、罢免本会理事;

3、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;

4、制定、修改协会章程。

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,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,理事会选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行使理事会职权。下设由正副会长牵头的各种专门委员会,分别负责某一方面的事务,组成各种业务研究会,开展业务研究活动。律协机关作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,负责日常工作。

联系方式:地址: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—35楼电话:021-64030000 传真:021-64185051 64185837邮编:200032

友情提示

此页是<东方律师>的介绍页面,并非官方站点,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
信息资料

信息名称: 东方律师
信息栏目: 信息简介 网站链接
网址链接: www.lawyers.com.cn
收录查询: [百度收录] [360收录] [搜狗收录] [必应收录]
网页版本: 手机版 电脑版
本页链接: http://wangfebrvaf63.suuya.com/